|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贵港市港南区人民医院城区分院项目(一期)业务综合楼及附属设施 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贵港市港南区人民医院城区分院项目(一期)业务综合楼及附属设施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项目招标编号 :E**************** 、 项目招标编号:E******************1 、 标段(包)编号:E********************** ” 现澄清为 “项目招 标编号、标段(包)编号:E**********************”。 二 、 原招标文件“招标人名称:贵港市第二人民医院(贵港市港南区人民医院) ” 现澄清为 “ 招标人名称:贵港市港南区人民医院 ”。 三、原 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月**日**时**分 ” 现澄清为 “ ****年**月 ** 日**时**分 ”。 其它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创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年2月 1 日 招标单位联系人:李炫伦 电话: ****-******8 招标代理机构:郑洁芳 电话: ****-******1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