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ZHPG_GC_FW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有 孝感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二期)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 招标文件第三次答疑记录内容如下: 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补充内容要求“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期限(按整月报价),投标函的大写栏中注明“特许经营期限为从签订特许权协议生效之日起 个月(含建设期 个月)”字样,小写栏中***元,视同***个月。投标函中“服务期”可不予填写。” 因系统模板原因,服务期为必填选项,相关要求是否予以调整? 答:此款修改为“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期限(按整月报价),投标函的大写栏中注明“特许经营期限为从签订特许权协议生效之日起 ***个月(含建设期**个月)”字样,小写栏中***元,视同***个月。投标函中“服务期:***日历天”视同***个月。” [例如: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期限(按整月报价),投标函的大写栏中注明“特许经营期限为从签订特许权协议生效之日起**0个月(含建设期**个月)”字样,小写栏中“**0元”,视同“**0个月”。投标函中服务期:“**0日历天”视同“**0个月”。] 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1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