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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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2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西南民族大学航空港校区智慧教学楼项目施工 答疑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答: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项为准。 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子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申办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若采用在系统申办的电子投标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开标前投标人只能获取加密版本(不能体现项目名称)电子投标保函。经咨询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银行,此为响应国家级交易中心的要求,开标前电子投标保函均为加密格式,不能提前解密,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发布解密版本。所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无法提供包含项目名称、金额、有效期等信息的电子投标保函。 问:投标人是否可以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内不附电子投标保函?或附上加密版本的电子投标保函,加密保函是否包含项目名称、金额、有效期等信息不作为废标条件?保证金是否成功缴纳以开标系统中投标保证金一览表到账名单为准。 答:投标人可以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内不附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是否成功缴纳以开标系统中投标保证金一览表到账名单为准。 3.须知前附表中履约保证金的提交形式为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均可,但专用合同中仅有现金提交,两处不一致,请问以何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项为准。
答:样品由中标的投标人在施工前提供。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7 履约担保”规定: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用现金转账的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格的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办理退还(不计利息)。 该条款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1 履约担保”“ 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描述不一致,前后矛盾,且违背“川建建发〔****〕**1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的规定,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项为准。
招 标 人: 西南民族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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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