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饭堂食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一)子项目1、2、3商务部分 类型:修改
原文:
| 食材安全保障 (4.0分) |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协议: ****0万<协议保额≤****0万,得4分;****0万≤协议保额<****0万,得2分;****万≤协议保额<****0万,得1分,协议保额低于****万或没有不得分。需提供有效的保险协议扫描件或承诺函,无或未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如承诺中标后可提供,则需提交承诺函)。 |
现文:
| 食材安全保障 (4.0分) |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协议: 协议保额≥****0万,得4分;****0万≤协议保额<****0万,得2分;****万≤协议保额<****0万,得1分,协议保额低于****万或没有不得分。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保险协议/合同/保单任一扫描件)或承诺函(如承诺中标后可提供,则需提交承诺函),无或未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二)子项目1、2、3技术部分 类型:修改
原文:
| 检测报告 (8.0分) | 投标人提供****年1月以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蔬菜、肉类、禽类、水产、调味品、蛋类、水果类、大米类、菇类、食用油类、豆制品类的检测报告。 1.蔬菜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敌敌畏、克百威、六六六、氧乐果、Pb、Hg等); 2.水产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孔雀石绿、氯霉素、沙星类、Hg等); 3.肉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Cd、喹乙醇等);4.禽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土霉素、己烯雌酚、呋喃代谢物、四环素、五氯酚酸钠等); 5.蛋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氟苯尼考、甲硝唑、苏丹红等);6.调味品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大肠杆菌、沙门氏菌、金色葡萄球菌、山梨酸钾等);7.水果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敌敌畏、克百威、六六六、氧乐果、Pb、Hg等); 8.大米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铅、镉、总汞、无机砷、黄曲霉毒素B1等); 9.菇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镉、总砷、百菌清、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等); **.食用油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酸价、过氧化值等);**.豆制品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糖精钠、铅、铝等)。上述检测报告完全满足要求得8分;每不满足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注:投标人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结果需显示“符合或合格或未查出”相关字眼,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现文:
| 检测报告 (8.0分) | 投标人提供****年1月以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蔬菜、肉类、禽类、水产、调味品、蛋类、水果类、大米类、菇类、食用油类、豆制品类的检测报告。 1.蔬菜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敌敌畏、克百威、六六六、氧乐果、Pb、Hg等); 2.水产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孔雀石绿、氯霉素、沙星类、Hg等); 3.肉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Cd、喹乙醇等);4.禽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土霉素、己烯雌酚、呋喃代谢物、四环素、五氯酚酸钠等); 5.蛋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氟苯尼考、甲硝唑、苏丹红等);6.调味品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大肠杆菌、沙门氏菌、金色葡萄球菌、山梨酸钾等);7.水果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敌敌畏、克百威、六六六、氧乐果、Pb、Hg等); 8.大米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铅、镉、总汞、无机砷、黄曲霉毒素B1等); 9.菇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镉、总砷、百菌清、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等); **.食用油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酸价、过氧化值等);**.豆制品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糖精钠、铅、铝等)。上述检测报告完全满足要求得8分;每不满足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注:投标人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结果需显示“符合或合格或未查出”相关字眼,同一大类检测项目可由多个检测报告组成,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4.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有需要现场参与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及供应商,按照广州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的政策要求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后才可进入现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禺山大道**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伟(采购文件咨询)、黄碧妃(项目开标、评标咨询)、黄飞(质疑受理)
电话:电话:**0-********(采购文件咨询)、**0-********(项目开标、评标咨询)、 **0-********(质疑受理)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