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局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代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一、原磋商文件第一章中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现更正为:****年2月7日**时**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磋商当日9时**分-**时**分(北京时间)。2.磋商时间现更正为:****年2月7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原磋商文件第七章(六)评审标准 四、人员配置:“3.服务团队人员(不含组长、副组长)具有《律师执业证》的工作人员在满足4人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人加1分,最多加4分。”现更正为:“3.服务团队人员(不含组长、副组长)具有《律师执业证》的工作人员在满足4人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人加1分,最多加5分。”
注:本项目磋商文件以更正后的文件为准,更正后文件已上传至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内,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获取。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万元/年;2.单项最高限价:法律顾问最高限价为**万/年;行政诉讼最高限价为****元/件;行政复议最高限价为****元/件;3.备案编号:********************[****]****5。二、本项目已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进行论证。三、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8-********。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1号
联系方式:**8-********、********转**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方昕苇
电话:**8-********、********转**4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