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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开启方式 | |
| 评审办法 | 有限数量制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汉台区看守所及武警营房改造提升项目” 施工标段资格预审文件澄清与修改
各投标单位: 根据“汉台区看守所及武警营房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现对“汉台区看守所及武警营房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标段资格预审文件做如下澄清与修改: 1、将原施工标段资格预审文件中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一)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初步审查合格条件标准第**项申请人信誉要求第6条申请人需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评审依据:以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出具证明原件为准。 现变更为: 申请人需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评审依据:以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出具证明原件为准。
特此说明。
招 标 人:汉中市汉台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