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更正事项
1、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评审原则、方法和纪律”4.3.3中:当第1成交候选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如果采购人能接受第2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并经毕节市纳雍县财政局同意 。
2、“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注:警告第3条:投标人自愿进行现场样品提供评审的,请投标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在****年月日早上9:**——**:**下午**:**——**:**时间段内联系交易中心**楼市场部。
现更正为:1 、“第四章评审原则、方法和纪律”4.3.3中:当第1成交候选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如果采购人能接受第2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并经毕节市财政局同意。
2、“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注:警告第3条:投标人自愿进行现场样品提供评审的,请投标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在****年2月8日早上9:**——**:**下午**:**——**:**时间段内联系交易中心**楼市场部。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位投标人关注相关公告。
更正日期: **2 3 年 1 月 ** 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无
四、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 毕节市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李琨 **********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罗鑫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