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警犬基地警犬饲料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公安厅警犬基地警犬饲料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更正为JH**-******-****9,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疫情防控要求,请投标人携带**小时内阴性核酸报告、健康码参与投标,进入开标现场需全程佩戴口罩。
2.投标人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投标人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8号)。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同时需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投标文件为以U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3号)。
4.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5.报价解密原则上需在**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若投标人因主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0-**8-****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 或**0-**5-****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公安厅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2号
联系方式: **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省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号楼****室
联系方式: **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娜、高雨欣、郝永恒
电话: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