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ZHPG_FHJHZ[TY]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湖北汉江新集水电站项目路灯照明系统设备 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答疑澄清通知(第一次) 各 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决定,现对湖北汉江新集水电站项目路灯照明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XYSZ-JSGC******SL-********1 )招标文件进行答疑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1、 问题: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2(2)商务评审4.企业实力中“1.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的照明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颁发的奖项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取得的奖项是由区级职能部门颁发的“市级优秀工程”,是否符合投标文件。 回复:招标文件要求“市级及以上政府颁发的奖项的得2分”,区级职能部门颁发的奖项不在范围内。 2、 问题: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2(2)商务评审4.企业实力中“3.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太阳能板或灯具相关的外观设计专利且在有效期内,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据了解,外观专利可以颁发给个人或公司,此公司外观专利是个人所得,此专利权利人是公司股东并在职,可提供社保及专利使用合约,是否符合投标文件。 回复:此条为企业实力评分项,外观专利证书上应载有投标人相关信息。 招标 人:湖北汉江新集水电有限公司 招标 代理机构:东风咨询有限公司 **2 3 年 1 月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