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珙县职业技术学校二期工程 补遗文件**号
各潜在投标人: 2.配备一名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土建或安装)资格人员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土建或安装)或者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人员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以上人员均需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提供证书相应网络查询截图和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现更正为:“其他人员配备 配备一名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土建或安装)资格人员得2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土建或安装)或者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人员得4分。(本小项满分4分)。 (注:以上人员均需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提供证书相应网络查询截图和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二、原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招标清单的编制说明第5条的(**)条叙述“抗震支架暂估价**万元列入教学楼主体工程中”;而招标清单里单项工程1的主体工程,抗震支架的暂估价为**万。两处数据出现不一致的情况。 现在明确以招标清单单项工程1的主体工程里的数据为准,即以“抗震支架的暂估价为**万”为准。 特此说明。 珙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