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GuangAnSJCQ_NEW[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团堡岭加油站、广安枣山园区广华大道充电站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澄清说明致各潜在投标人:1、现对本项目挂网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3.1.2业绩要求澄清如下:3.1.2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工程类施工业绩(建设内容须同时包含加油站和充电站) 。(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对投标人不作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确需设置类似项目业绩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具体个数限定在5年以内已经完成2个或在3年以内已经完成1个)□无业绩要求。2、现将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 ****年1月**日**:**分,其余时间相应顺延。3、其余内容以最新答疑文件为准。招标人:广安爱众枣园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年1月9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