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清流县生态文明实验区生态管护与修复治理能力提升及保卫战战斗遗址群保护与修缮项目答疑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事中事后管理的通知》(明建〔****〕**号)的规定,招标须知附表第**项第**.2条款第**.3(3)条款“定标工作开始时间:****年2月1日**时**分”更正为“定标工作开始时间:****年1月**日**时**分”。其余不变。 代理单位:福建省三明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1月3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