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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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8,**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网上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G**1线小榕新寨桥、大榕一桥、大榕二桥等二十七座旧桥改造工程监理招标第一标段”的澄清修改通知
第1号补遗书
致: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描述不一致,现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5.2条内容修改为:如下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己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 网址: ****** /)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的,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交业绩证明材料的, 该业绩不予认可。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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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