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6,**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记名投票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霞浦县盐田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1)
致各投标人:
现就霞浦县盐田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修改、补充说明如下:
1、本项目招标公告4.1.款修改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1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地址或详细地址 )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注: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处均做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公示栏,查看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霞浦县盐田畲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锐祥(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