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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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3,**5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水利综合评估法_****新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 潜在 投标人: 一、 项目名称: 广西博白县那交河龙潭镇南坡村河段治理工程 二、 项目编号: E********************** 三、 招标人: 博白县水利局 地址: 博白县博白镇朝阳西路 **9号 联系人: 冯东 联系电话: ****-******7 四、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 瑶西路 **0号 项目联系人: 赖春雨 联系电话 : ****-******3 五、首次公告日期:****年 ** 月 ** 日 六、 澄清 公告( 三 )日期:**2 3 年 1 月 3 日 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 澄清 :
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及其他资料涉及到以上内容,做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电子公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 **年 1月 3 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