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投标单位: 1.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所参与项目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项目澄清公告,认真阅读澄清公告内容,准时参加线上不见面开标会。 2.投标人无须提供任何投标原件,上传到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在完成开标之前,投标人应保持实时在线和电话畅通,对代理机构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复。在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与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 4.最终招标文件以此次平台发布下载为准。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