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档案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TGPC-****-BHD-****
(三)首次公告日期: ****年 **月 **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1日
2. 应答时间: ****年 **月 **日 9:**至 ****年 **月 **日 9:**;
3. 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9:**;
4. 标解密时间: ****年 **月 **日 9:**至 9:**;
5. 上开标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9:**至 **:**。
三、更正日期
****年 **月 **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刘春雪
(二)联系电话: **2-********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档案馆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欣园南道 **0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刘桂红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2-********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道 ****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扫描件发送至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邮箱 ****。至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 “更正公告回执 ”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 **月 **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档案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TGPC-****-BHD-****)的更正公告第 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