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 西区小镇周边道路项目(一期)代建服务项目(项目编号:******5)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西区小镇周边道路项目(一期)代建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更正事项3:项目要求中 第四部分 商务报价要求中(3)原文件:因本项目实际的工程结算价格无法确定,因此各投标人项目管理服务费以****2.**万元为取费基数,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4号)文件收费标准报出投标总价,同时还须填报折扣(折扣=投标报价/**6.****万元,折扣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终取费基数以政府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金额(扣除土地征用、迁移补偿等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为准,按照(财建[****]**4号)文件及中标折扣进行结算。最终合同额=项目初步设计批复金额为取费基数按照(财建[****]**4号)文件计算的代建管理费×中标折扣。调整为:本项目为固定费率合同,中标费率固定不变,不因政策调整、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调整。投标单位依据《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4号)文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投标人必须全面了解和考虑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并予以认可,在投标中应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代建工作的风险因素,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增加代建费或不配合业主的工作。本次代建投标暂以****2.**万元为取费基数,报出投标总报价及投标费率,投标人所报费率为固定费率,最终合同额按照中标费率及依据财建[****]**4号文件要求计取的实际取费基数进行结算。即最终合同额=实际取费基数×中标费率。注:(1)实际取费基数指按照财建[****]**4号文件规定,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中项目总投资(经批准的动态投资,不含项目建设管理费)扣除土地征用、迁移补偿等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2)投标人投标书中所报固定费率=所报投标总报价/****2.**万元***0%,其中固定费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以投标总报价除以****2.**万元乘以**0%后与投标人所报固定费率不一致,以投标固定费率为准,按照固定费率进行商务标分值计算,并修正投标总报价。若投标单位不接受修正报价,视为无效标函。更正事项4:合同模板中代建管理协议中关于代建管理服务费原文件: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费暂以项目投资估算人民币****2.**万元作为计费基数(代建管理服务费根据财建【****】**4号文件规定及合同金额下浮比例【如有】计算)。最终取费基数以政府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金额(扣除土地征用、迁移补偿等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为准,据此调整代建管理服务费。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土地征收、征用、拆迁等工作,另行签订专项合同。4月**日发布的更正事项1:本次代建投标计费额以****2.**万元为取费基数,本项目为固定费率合同,最终代建费以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金额为取费基数作为计费依据,根据固定费率进行计取。调整为:本合同为:固定费率合同,费率: (填写费率)。最终代建管理服务费结算金额以结算审计部门审核结果为准。本项目为固定费率合同,中标费率固定不变,不因政策调整、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调整。代建管理服务费暂以项目投资概算金额****2.**万元为取费基数,最终合同金额按照中标费率及依据财建[****]**4号文件要求计取的实际取费基数进行结算。即最终合同额=实际取费基数×中标费率。注:实际取费基数指按照财建[****]**4号文件规定,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中项目总投资(经批准的动态投资,不含项目建设管理费)扣除土地征用、迁移补偿等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最终代建管理服务费结算金额以结算审计部门审核结果为准。更正事项5:该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5月**日上午9:**分,开标地点不变。(同一更正事项以发布更正公告后发布的为准)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年**月**日 **点**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 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融义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开发区盛达街**号 联系方式:**********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吟龙 电话:**********4 六、附件 原公告链接: 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 ****年4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