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生活区物业管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D-****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6月**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 本项目项目需求书的“二、物业投入人员岗位及每个岗位的需要人数”表后“注”中第二款由“每年寒暑假两个月,寒暑假期间无需物业人员上岗。即供应商按**个月考虑报价。”变更为“每年寒暑假两个月,电工维修工岗位寒暑假期间上岗1个月,其余岗位寒暑假不上岗。即电工维修工岗位按**个月考虑报价,其余岗位按**个月考虑报价。”
2.本项目延期,具体时间为: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年6月**日至****年6月**日,每日9:**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上应答时间变更为:****年6月**日9:**至****年7月2日8:**,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陆”进行应答并提交。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7月2日8:**。
第一阶段解密时间:****年7月2日8:**至9:**完成第一阶段解密的方为有效响应。
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三、更正日期
****年6月**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傅耀
(二)联系电话:**2-********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6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谭亮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2- ********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2-********)。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6月**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生活区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 TGPC-****-D-****)的更正公告第 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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