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恢复“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段(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及继续中标候选人公示异议书”的通知》异议书的答复
福建省明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我司于****年**月**日收到你司《关于恢复“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段(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及继续中标候选人公示异议书”的通知》异议书,于****年3月**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mggzy.sm.gov.cn/smwz/)、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mggzy.sm.gov.cn/smwz/yongan/)网站发布“关于暂停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段(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并针对异议书的内容开展核查工作,现根据核查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查,中山市中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拟派出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吴昶煜存在同时在两个单位注册执业证书的违法行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严禁“证书挂靠”。出租出借注册证书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的规定,中山市中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过程不符合以上规定,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由招标人依法组织重新招标。
特此答复!
招标人:永安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
****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