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3AH******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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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黄山垦地酒店有限公司**0%股权转让 |
转让方名称 | 安徽皖垦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0 |
挂牌价格 | **8.**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登记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行为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登记即视为已自行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其已符合本次产权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参与本次产权转让项目。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或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确认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意向受让方最终是否获得本项目的受让资格应以相关监管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为准。如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产权交易未能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对转让标的进行再次信息发布。3、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递交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意向受让方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产权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的,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4、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计息)。如协议成交,该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竞价,则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1)产权受让申请书;(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等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意向受让方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有权部门同意受让的批准文件(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及资金能力证明;(4)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资料。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5、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受让股权比例依法享有或承担。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6、本次股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7、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8、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转让标的不涉及标的企业职工安置。2、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必须响应,不得提出异议。3、依据《安徽皖垦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事宜涉及的黄山垦地酒店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皖安建评报字【****】**8号)中特别事项说明,提醒投资者注意 :(1)转让方自****年6月由安徽省审计厅划拨到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来,一直处于停业状态。(2)标的企业所持有的黄国用(****)字第****号土地,系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5.**平方米。受让方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发生变更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办理相关划拨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3)截至****年**月8日评估报告出具日,账面资产总额为1,**6,**6.**元,包括银行存款余额为**,**0.**元,固定资产审定净额为1,**6,**5.**元;账面负债总额为1,**3,**0.**元,包括应交税费余额**1,**6.**元,其他应付款余额**1,**4.**元,安徽安建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费**,**0.**元和安徽徽诚永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费5,**0.**元;****年**月4日已支付消防改造及电缆专线工程尾款**6,**8.**元及手续费**.**元、工程造价咨询费5,**0.**元及监理费8,**0.**元。4、标的企业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性质,受让方受让后,如涉及土地权证变更或转移登记过程中需交纳土地出让金的,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5、标的企业相关情况详见《安徽皖垦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事宜涉及的黄山垦地酒店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皖安建评报字【****】**8号)、《黄山垦地酒店有限公司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徽诚永致专审字【****】第**6号)、《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