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信息披露 | 一、其他重大披露事项1、企业管理层不参与受让。2、标的公司股东四川民安瑞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受让权。行使优先购买权应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在交易过程中采用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如在公告期内未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受让或虽申请受让但不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则、程序进行交易及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自愿放弃标的的优先购买权。3、本次转让标的股权无抵押、质押或其它形式担保。4、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本次转让按照标的企业现状予以转让。转让方处置标的是股权而非资产,因此,受让方受让后,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5、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负债结构、股权结构、业务情况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6、受让方确定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评估基准日(****年**月**日)至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标的企业的期间损益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7、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需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支付交易价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8、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在**个工作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标的公司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备案。9、其他详见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产权交易合同》等。二、相关费用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应由转让方和受让方缴纳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三、评估报告中的重大事项1.四川民安瑞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转让方于 ****年7月4日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内容 : ****年 1月1日至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日之间民安检测公司的全部债务,由四川民安瑞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此期间的经营收益由四川民安瑞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自负盈亏,转让方不享有该期间民安检测公司的利润,同时也不承担该期间的经营亏损。2.标的企业**** 年 **月 ** 日召开的****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标的企业将 **** 年 1-6 月的经营利润1,**3,**2.** 元进行了股利分配但未实际支付。该事项造成标的企业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均增加应付股利-四川民安瑞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3,**2.** 元。3.标的企业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日期为 **** 年7月** 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日期为 **** 年7月1日。4.综合以上事项,标的企业对 **** 年1月-6 月份期间的利润进行了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