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3SC******7 |
项目名称 | 盐边阳光并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6%股权公开转让 |
转让方名称 | 攀枝花阳光并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6 |
挂牌价格 | **,**6.**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三、重大债权债务:本次转让不涉及重大债权债务,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四、职工安置事项:不涉及。五、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出资份额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六、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到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七、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和瑕疵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风险和瑕疵,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也不得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八、转、受双方应共同配合,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且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个工作日内办理交割手续。九、本次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十、其他事项详见《股权转让协议》(样本)。十一、转让方联系人:庞老师,联系电话:**********2。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禁止受让的情形除外);二、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三、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缴纳交易保证金1.1万元;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二、受让方应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三、受让方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并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四、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应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且转、受双方结清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全额无息划转给转让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