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山城区汪流涧支沟防洪治理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鹤壁市山城区汪流涧支沟防洪治理项目开标会议于 ****年 **月**日 **: 0 0时(北京时间)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远程开标大厅第二坐席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鹤壁市山城区汪流涧支沟防洪治理项目
招标编号:HNTYSG-****-**1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山和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分
投标报价:******4.3(元)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任项目经理:来丹丹
建造师注册号:豫************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中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分
投标报价:******5.**(元)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任项目经理:孟玲玲
建造师注册号:豫****************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1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汴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分
投标报价:******5.**(元)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任项目经理:孙海丽
建造师注册号:豫************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3
三、评审结果公示期:
** **年**月**日至 ** **年**月**日(不少于 3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 **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 **号令: ****年 8月施行,九部委 **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鹤壁市山城区水利局
电话: ****- ******9
邮编: ******
地址:鹤壁市山城区建设街 1 6号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山城区鹿林渠管理所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 ******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