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ZHDD-****-ZC****
二、项目名称:清镇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清镇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1、报价项目:5,价款金额5 | 清镇佳惠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中环店 |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红新社区三星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中环国际项目一期E5、E6、E7栋裙楼负一层、负二层部分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清镇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 清镇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荣妹、陈湘霞、胡跃、罗永成、张筑铭(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中标)金额为计算依据,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价格〔****〕**9号)文并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文件标准向成交(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一次付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镇市人民法院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清州大道5号
联系方式:**********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华盾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B座**楼**号-**号
联系方式:**********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世林
电 话:**********5
十、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