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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三山经开区****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设计招标 | |
项目编号 | WH**GC****JT****(任务书编号:FS**************号) | |
标段名称 | 三山经开区****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设计招标 | |
标段编号 | WH**GC****JT****** | |
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乡建设局 |
地址 | 芜湖市弋江区峨山西路与**9县道交叉口东**0米。 | |
联系人及电话 | 汪昌伦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弋江区中央城财富街1号楼****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俞娟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行业甲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周银宝 | |
证书编号:ZG(****)********4 | ||
证书名称: 交通工程 正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巢湖市中?フ?****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设计; 2.G**5亳州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项目; 3.繁昌区S**7新港至南陵界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4.G**6楼阁至东流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两阶段勘察设计项目; 5.S**9青阳蛤蟆岭至石台六都段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中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行业甲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马向前 | |
证书编号:********SZA********0 | ||
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工程 正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凤山至新田农村公路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 2.德钦县霞若通乡三级公路改造建设项目; 3.德钦县羊拉公路(奔子栏至曲宗桥)淹没还建工程勘察设计; 4.姚安县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前适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5.五华县X**0线华阳至龙村段公路改线段(K**+**5-K**+**0、K**+**0-K**+**5、K**+**0-K**+**3)改造设计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临沂市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行业甲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苟庆席 | |
证书编号:鲁************** | ||
证书名称:交通工程 正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临沂市兰山区战新大道勘察(测量)及设计; 2.解放路西段拓宽改造工程(G**8日定线K**0+**8.6-K**2+**9.3段); 3.G**7连固线费县绕城段改建工程设计; 4.G**8日定线临沂日照界至长深高速临沂东互通立交段改建工程设计; 5.蒙阴县东外环绕城段道路工程设计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三;基准价:**.**%。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