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公告中第2.4 条 计划工期要求现修改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原招标公告中第5.2 条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现修改为:****年**月**日**时**分**秒,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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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招标公告中第2.4 条 计划工期要求现修改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原招标公告中第5.2 条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现修改为:****年**月**日**时**分**秒,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