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浪漫线丰海路(万福街-瑞泰街)段改造提升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已发布的滨海浪漫线丰海路(万福街-瑞泰街)段改造提升(招标编号:泉建招字[****]**5号)关于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发包人使用或移交管理部门前”;修改为“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发包人使用前。”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交付发包人使用或移交管理部门前,承包人应负责全部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修改为“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交付发包人使用前,承包人应负责全部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
注: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本补充通知(一)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 和https://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上发布 ,投标人应自行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果自负。
招标人: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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