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涪陵区李渡街道岚马村龙桥社区移民安置区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完善工程 已由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涪发改委发〔****〕**1 号 批准建设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李渡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1 建设地点: 涪陵区李渡街道岚马村
2 .2 项目概况与 建设规模: 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房屋外立面排危整治约****5.**㎡,屋面整漏坡屋顶改造****2.**4㎡;居民点道路交通等设施完善工程(道路油化整治1条,全长约4.**8km,路基平均宽度约5m,人行便道全长约7Km,路面宽度1.5m);村容整治工程(道路沿线行道树种植约**8棵,沿线庭院环境整治约****.8㎡并配套新建围墙****.**m,新建花池**5.**m);产业基础设施(购置肥水一体化设备6台及配套管网)。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万元
2 . 4 招标范围: 涪陵区李渡街道岚马村龙桥社区移民安置区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完善工程 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图说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 . 5 工期要求: **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由2个单位组成;
(2)联合体各方须签联合体协议书,并说明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3)联合体被授权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即可;
(4)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交纳;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中标。
招标人: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李渡街道办事处 | 代理机构: |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地址: | |
联系人: | 何老师 | 联系人: | 冉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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