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宿松县二郎镇中心小学新校区建设项目配电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7GC**A**G**7)澄清如下:
1. 原控制价编制说明里 三、编制依据: 7、安庆市工程造价信息简讯(****年**月)宿松部分,宿松部分没有的执行安庆市的。
四、 预算编制依据说明 3、人工按**8.**元/工日。
2. 原清单编制说明里二、编制依据7、安庆市工程造价信息简讯(****年**月)宿松部分,宿松部分没有的执行安庆市的。**、人工按**8.**元/工日。
内容现修改为如下:
1. 安庆市工程造价信息简讯(****年**月)宿松部分,宿松部分没有的执行安庆市的。
2.人工按**8元/工日。
除上述内容外,此项目其他内容不变。招标内容与此不一致的,以此澄清为准。此澄清作为对此项目的补充,其内容为此招标项目的组成部分。
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宿松县二郎镇人民政府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