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年阜南县七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维修改造等项目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年阜南县七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维修改造等项目
二、项目编号: FN****GC****
三、首次发布时间: ****年**月**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2.3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更正为:2.3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金额为施工合同额的8%。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或第三方担保或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或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提供期限:支付担保形式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单的,发包人应在取得施工许可证 3 个月内办理;支付担保形式采用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的,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 ** 天内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保证期限: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与施工合同期限一致。支付担保形式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单,保证期限到期前 ** 天,预计施工工期延期的,建设单位应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单到期前办理延期手续。2、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2.5投标报价书勾选项中勾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分。本次澄清修改内容及附件是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补充及答疑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招标人(签章)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