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阜南县****年学校(会龙镇、王店孜乡、柴集镇、新村镇、鹿城镇及县直)校舍维修资金建设项目一标段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阜南县****年学校(会龙镇、王店孜乡、柴集镇、新村镇、鹿城镇及县直)校舍维修资金建设项目一标段
二、项目编号: FN****GC****
三、首次发布时间: ****年4月**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变更为: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月进度支付工程款,每个月 ** 日为工程款支付期,以当月已完成工程量合同价的 **% 支付工程进度款;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后付至合同价的 **%,工程结算经审计并完成竣工备案后,施工单位按照审定价3%的金额交付工程质保金(质量保证金可选择金融机构保函、保证保险、现金等形式),工程款拨付审定价款 **0%。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同时退还质保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投标文件的递交变更为: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5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人(签章)
日期: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