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宜春某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宜春市袁州区阳光城檀府3期古窑路临街**0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WJXYC-F****
项目名称:宜春某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宜春某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配送项目 | 第一类:肉禽类、蛋类、水产类和豆制品类 |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批 | 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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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牛奶和饮料类 | ||||||||
第三类:水果类 | ||||||||
第四类:蔬菜类 | ||||||||
第五类:干货类 | ||||||||
说明: 1.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经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达到5家(含)以上,并最终确定3家供应商入围;少于5家作废标处理,并重新组织招标采购。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宜春市袁州区阳光城檀府3期古窑路临街**0号)
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hnygjxfgs@**3.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投标人具有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春某单位
地址:宜春市
联系方式:龚先生 ****-******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春市袁州区阳光城檀府3期古窑路临街**0号
联系方式:欧阳先生 **********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阳先生
电 话: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