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主副食品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宏源合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KEBKJ-F****
项目名称:主副食品采购
预算金额:**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主副食品采购(三次)
二、项目编号:****-JKEBKJ-F****
三、项目概况:
服务名称 | 预算金额 | 合同期限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主副食品采购 | **3.**万元 | 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沈阳市沈河区 |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特定资质:1.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宏源合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一)申领时间:****年4月**日至****年4月**日,每日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申领时间内报名资料审核合格及完成付费方可获得招标文件)。 (二)申领方式:将以下报名资料按照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提交至jxz**0@yeah.net电子邮箱中进行报名资料审核,报名资料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命名。对未按要求递交、逾期递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不予审核。招标文件售价:**0元/包,售后不退。在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在备注信息中注明编号及用途(如“项目编号,文件费”)。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号:见本公告“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付款账号为供应商账号,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将汇款凭证发送至jxz**0@yeah.net电子邮箱中确认。 报名资料: 1.报名资料封面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格式自拟); 6.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 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承诺书(格式自拟); 8.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清真路**号济源大厦(清真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四) 投标方式: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授权代表在投标供应商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经理
移动电话:**********7 **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汤立路**6号
名 称:北京宏源合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北三环支行
帐 号:****************7
行 号:************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房先生
联系电话:**********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方式:房先生**********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宏源合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汤立路**6号
联系方式:齐经理**********7 **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经理
电 话: **********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