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高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高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项目管理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省级财政资金、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高阳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高阳县。新建涉及:锦华街道办事处、庞口镇、邢家南镇、晋庄镇,共4个乡镇**个行政村。改造提升涉及:蒲口镇、晋庄镇,共2个乡镇**个行政村,核心示范区涉及蒲口镇2个行政村。水毁改造提升涉及:蒲口镇、小王果庄镇,共2个乡镇**个行政村。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规模:****9.**亩。其中新建****0亩;改造提升****0.**亩(含核心示范区****亩);水毁改造提升****8.**亩。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措施、田间机耕道、农村输配电、农田建设相关的其他工程等。 2.1.3工程项目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前竣工。 2.1.4服务期限:项目管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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