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高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高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监理已由 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审批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省级财政资金、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高阳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年高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监理2.1.2建设地点:高阳县。新建涉及:锦华街道办事处、庞口镇、邢家南镇、晋庄镇,共4个乡镇**个行政村。改造提升涉及:蒲口镇、晋庄镇,共2个乡镇**个行政村,核心示范区涉及蒲口镇2个行政村。水毁改造提升涉及:蒲口镇、小王果庄镇,共2个乡镇**个行政村。2.1.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规模:****9.**亩。其中新建****0亩;改造提升****0.**亩(含核心示范区****亩);水毁改造提升****8.**亩。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措施、田间机耕道、农村输配电、农田建设相关的其他工程等。2.1.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止。2.1.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2.1.6标段划分:两个标段,分别为:1标段:灌溉排水与节水措施的监理;2标段:田间机耕道、农村输配电的监理。说明: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2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包括本项目工程内容的准备、施工、交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以及施工期间的安全和环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标段: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标段: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标段: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注册证书。2标段: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说明:投标人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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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合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高阳县迎宾路**3号 | 地址: | 保定市恒源西路**8号3S双创社区创客空间****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新学(异议联系人) | 联系人: | 王雅鸽(异议联系人) |
电话: | ****-******9(异议联系电话) | 电话: | ****-******9(异议联系电话)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hcgc****@**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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