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土告字〔**2 4 〕 ** 号
经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 编号 | 肥城市 ****-1号 | 宗地 面积 | ****9平方米 | 宗地 坐落 | 肥城市吉山大街以西,盛世花苑以南 |
土地 用途 | 居住用地 | (地上) 容积率 | 大于1.0 且小于1.** | 出让 年限 | **年 |
绿地率 | 大于**% | 建筑 密度 | 小于**% | 空间 范围 | 地表 |
保证金 | **0万元 | 起始价 | ****.**万元 | 土地条件 | 现状土地 |
加价 幅度 | **万元 及其整倍数 | 备注 | 具体规划要求见本宗地规划条件通知书(肥规条字〔****〕**1号) |
1.出让宗地的建设必须符合 城镇 规划的相关要求,开发建设手续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2.该宗地为现状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的水、电、暖、气、通讯等设施、排污管道、河流(水渠)及其附属设施及地下管道、光缆等隐蔽性工程等保持现状使用。土地出让后,上述设施如不能保持使用的,地块内如有地上建筑垃圾、高压线塔、国防光缆、 供水、燃气、供热设施 等 地下管线 以及 地下 的 管道、光缆等隐蔽性工程等情况的,由土地竞得人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及项目开发需要实施自行协商解决,并承担通电、通水、出入通道、土地平整、地上物清理和地下隐蔽工程拆迁等工作及所需费用。
3、地块周边涉及 存量用地的,竞得人需妥善处理与相邻权属单位关系,涉及围墙拉建等相关事宜由竞得人竞得土地后自行协商处理。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拖欠土地出让金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 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提交网上竞买申请时勾选拟成立新公司选项,并按系统提示在申请书中注明相关条款(应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
3、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并对现场实际情况负完全责任。实行土地现状出让承诺制度,竞买人申请竞买,即视为对出让公告和挂牌出让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土地地上(下)现状及自行踏勘的土地现场实际情况认可。竞得土地后,作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要件之一。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网上增价竞价方式交易,按照“价高者得 ” 原则确定竞得人。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有竞买人做出继续竞价决定的,系统将启动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 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 人可自 **2 4 年 4 月 ** 日至**2 4 年 5 月 ** 日 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taggzyjy.com.cn:****/) “ 主体信息注册 ”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土地竞买人”)。完成系统注册并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参与地块的竞买 , 相关操作说明参考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精细化服务 → 土地矿权 → 我是竞买人 → 业务指南 → 土地交易操作手册 下载中心《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竞买人》、《土地交易操作手册-竞买人》,已经办理CA数字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CA数字证书。联系电话:****-******2(土地)、****-******1(技术)。
五、公告时间:自 **** 年 4 月 ** 日至** ** 年 5 月 ** 日 止;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 4 年 5 月 ** 日**时**分 (以保证金足额到达上述指定帐户时间为准 , 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
网上交易时间:自 **** 年 5 月 ** 日8时**分至**2 4 年 5 月 ** 日1 5 时 0 0分 止。
六、 本次交易币种为人民币。
七 、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递交竞买申请, 获得与出让宗地相对应的唯一的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人应按宗地及 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系统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到账后,自动赋予竞买人竞买资格。 保证金须以竞买人的名义交纳并从竞买人账户支付,否则不予确认竞买资格。
八 、 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肥城分中心盖章的《公共资源交易见(鉴)证书》 、 竞得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章、法人印章等材料, 到肥城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不成交,我局将重新组织网上交易 。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 与我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 、参与本宗地的竞买人应充分知 悉《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肥建条字【****】**1号、肥养老条字[****]**号及《肥城市新建住宅区配建移交城市社区工作服 务用房实施办法》(肥民发〔****〕**号) ,并严格按照其要求进行开发和建设 , 对相关配套设施的管理、使用、移交等严格按照 上述文件要求 执行 。
十、所出让宗地空间范围为地表,依附于本宗地地表或地下的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
十一、涉及有关事项管理要求详见用地清单。
本次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肥城分中心 发布的更正说明或补充公告为准。
附件:
1、《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建设条件意见书》(肥建条字【****】**1号)
2、《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肥养老条字[****]**号)
3、《肥城市新建住宅区配建移交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实施办法》(肥民发〔****〕**号 )
4、 肥城市****-1号地块相关管理意见
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 4 年 4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