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蔡桥等水库安全监测项目勘察设计
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czdygc******-**6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定远县蔡桥等水库安全监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有关内容澄清如下:
问:“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包含“实施方案批复”,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总投资以初步设计批复金额为准,却又不包含“实施方案批复”,该描述相互矛盾,请问,是否可以修改为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时间为准,总投资以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金额为准?
答: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近年企业完成类似(勘察)设计的数量”及“类似项目业绩(无年限限制)”对应内容
修改为:
1、近年企业完成类似(勘察)设计的数量:
注:(1)企业及个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均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附平台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批复或实施方案批复;
(2)近年是指****年3月至今,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实施方案批复时间为准,总投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实施方案批复为准;
(3)对于评审要点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宜作突出标记,以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
(4)企业与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如在本单位的业绩)其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5)如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里无法体现出含安全监测设计内容,须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能反应出工程投资和含安全监测设计内容的业绩证明材料 。
2、类似项目业绩(无年限限制):
注:(1)企业及个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均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附平台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批复或实施方案批复;
(2)对于评审要点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宜作突出标记,以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
(3)对于评审要点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宜作突出标记,以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
(4)如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里无法体现出含安全监测设计内容,须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能反应出工程投资和含安全监测设计内容的业绩证明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定远县水务局
地址:定远县永康路与青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贾玉洁
联系方式:**********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正大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印象西湖花园西组团1-****、****、****室
联系人:俞力强
联系方式:**********5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