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顺联安围银河水利枢纽工程勘察设计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SD)XZ****
项目名称:南顺联安围银河水利枢纽工程勘察设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4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5月8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关于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国产化维护的说明:
根据****年4月**日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合发出的《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暂时调整佛山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佛市水利函〔****〕**号)文件,由于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国产化维护原因,短期不能进行访问,无法获取相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以下说明: 1、投标人已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的,与评审有关的人员、业绩等信息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但投标人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前3日内自行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截图提供投标人信用分值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因投标需要,市场主体应在交易平台及时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新备案企业以市水利局审核盖章的备案登记表中的信用分值为准,需在“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六、其他资料”中提供佛山市水利局审核盖章的备案登记表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9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3楼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1 |
联系人:黄小姐 | 联系人:蓝工、王工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8/**********3 |
****年4月**日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