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界首市学前教育设施建设提升(一期)界首市新华幼儿教育园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施工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界首市学前教育设施建设提升(一期)界首市新华幼儿教育园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施工
二、项目编号: JS****GC****-1-1
三、首次发布时间: ****年**月**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项:“、招标文件中有关中小企业在本项目承担的工作内容的占比的要求和小微企业在本项目承担的工作内容占比的要求执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 号),中小企业在本项目承担的工作内容的占比不少于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占比不低于 **%。”修改为:“3、招标文件中有关中小企业在本项目承担的工作内容的占比的要求和小微企业在本项目承担的工作内容占比的要求执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皖财购〔****〕**5号),预留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招标人(签章)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