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JA**** | 标段号: | C** | |||||||
招标人: | 华东医院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1号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华东医院5号楼装饰装修项目 | |||||||||
建设地点: | 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1号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建设地点位于延安西路**1号,涉及装修面积约****平方米。主要工作内容包含室内装饰、结构加固、给排水、电气、消防、空调暖通、弱电智能化、外立面门窗、医用气体等,具体工作量详见图纸及工作量清单。 | |||||||||
工程总投资: | ****.**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元人民币(****万元) | |||||||||
施工工期: | **5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 |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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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
业绩要求: | 近5年(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前推5年)承接过至少一个合同总价≥****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申请单位填写合同报送编号(项目编号),上海市项目在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外省市项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述两个平台均查询不到的,视作无业绩)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分。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或者资格预审申请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 注: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0 号)执行。 3. 其他:/(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年**月**日 **时**分到****年**月**日 **时**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 **时**分到****年**月**日 **时**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静安区建筑建材业管理中心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作为合格申请人; 3、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4、当实际报名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或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不足7家时,将不再进行资格预审,所有申请人均入围施工投标; 5、当通过资格预审评审的申请人大于等于3家但小于等于7家时,所有通过的资格预审申请均入围施工投标; 6、当通过资格预审评审的申请人大于7家时,由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在通过的申请人当中选择7家入围施工投标; 7、通过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人中,同一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同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最多不能超过2家,当遇到超过2家时,将作如下处理:由招标人通过集体决策在通过的申请人中选择最多2家(也可为0家)入围施工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