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JA**** | 标段号: | QV1 | |||||||||||||
招标人: |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 | |||||||||||||||
招标人地址: | 保德路****号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保德路院区3号楼皮肤屏障与功效性护肤品研究中心整体装饰装修项目 | |||||||||||||||
建设地点: | 保德路院区内(保德路****号 )3号楼 | |||||||||||||||
工程规模描述 | ||||||||||||||||
设计工程规模描述 | ||||||||||||||||
具体描述: | (1)专项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1.建筑装饰工程****万元;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项目类别: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 工程类别: | 装修装饰工程 | |||||||||||||
具体描述: | ||||||||||||||||
工程总投资: | ****.******万元人民币 | |||||||||||||||
建设周期: | **0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本次招标为工程总承包招标,装饰装修面积约****平方米 | |||||||||||||||
投标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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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获取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至****-**-**(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时至**:**时,下午**:**时至**:**时。 | |||||||||||||||
注意: | 1、获取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张鑫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 | |||||||||||||||
备注: | 1、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是 ■联合体/分包预留: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 注: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0号)执行。 2、联合体投标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其分工、责任和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 3、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2家,每家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应具有至少一项满足资质要求的设计或者施工资质。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银行保函有效期需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银行保函申请人为联合体牵头人。 5、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下级公司同时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在开标时拒收其(■上级公司)的投标文件。 | |||||||||||||||
提交投标文件 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秣陵路**号**楼开标室 | |||||||||||||||
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 ****-**-** **:**:** | |||||||||||||||
投标保证金: | **.******万元人民币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0.****元人民币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 的媒体名称: | / | |||||||||||||||
填报单位: | 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 |||||||||||||||
监管部门: |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