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低效用地提质增效及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一期)-电气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低效用地提质增效及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一期)-电气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二、项目编号: FY****GC****
三、首次发布时间: ****年3月**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现修改为“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其余内容不变,本次澄清修改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的澄清、变更、补充及答疑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
招标人(签章)
日期: ****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