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埔山旅游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补充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南埔山旅游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泉建招字【****】**5号),补充修改通知如下:
一、招标公告3.2 条款修改为: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高级园林绿化专业职称和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①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由贰人联合组成,项目负责人可为联合体中任一成员的本企业在岗人员。②园林绿化专业(下同)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二、招标公告3.3条款修改为: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②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条件。
三、招标公告3.4条款修改为: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园林绿化类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以泉州市龙头(准龙头)企业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园林绿化类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四、招标公告5.评标办法增加5.2条款: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五、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XML格式已重新上传在附件,以此份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查阅并自行下载。
六、本补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本补充修改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内容为准;本补充修改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 泉州市丰泽丰泉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盖章或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