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4ZJ******1 |
项目名称 | 浙江德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浙华投资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浙江浙华投资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1,**1,**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重要信息披露 |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2.公告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个周期。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个工作日内双方仍未签订交易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5.标的企业原股东宁波德毅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放弃对转让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股东宁波德毅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优先购买权人采用结果行权的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须按照“浙交汇”系统的交易规则进行场内行权,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价活动,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6.本次转让标的企业管理层拟参与受让。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事业性质新型研发机构或其核心团队合伙企业(如为事业性质新型研发机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为核心团队合伙企业,需提供团队负责人与该事业单位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等)2. 从事碳纤维和人工智能技术研究(拟受让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与碳纤维和人工智能技术研究技术相关)3. 团队有**年以上军工从业经验(拟受让方的团队负责人需提供**年以上军工从业经验佐证材料,如军工企业参保记录、荣誉证书等)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2.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