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JCR****-**(蓬江**)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JCR****-**(蓬江**)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基本情况:江门市JCR****-**(蓬江**)号地位于蓬江区席帽山东侧、群华路北侧地块二,用途为科研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5.**平方米,具体红线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土地使用年限:**年,起计日为交地确认书确定的交地日。
(二)规划条件:按江自然资设字〔****〕4号文要求执行,其中:1.5≤容积率≤3.5,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9-****8平方米,建筑密度(%)≤**,绿化率(%)≥**。
如与相邻的JCR****-**(蓬江**)号地块一为同一竞得人,可合并为一宗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配套停车位等指标可按整体地块统一核算。如地块一、二为不同竞得人,上述指标按两个地块分开独立核算。
(三)其他要求:1.实际投资额不少于****元。
2.宗地开发建设完成后地上建筑物自持面积不少于**%,其余建筑面积可分割销售。自持建筑在**年(土地使用起始日期计)后可分割转让。
3.分割的业务用房可按幢、层为基本单元分割为可以独立使用且权属界限封闭的空间。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用房不得单独进行分割、分割转让或抵押,但可以随分割用房按比例且以幢、层固定界线为基本单元(可以独立使用且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进行配套分割、分割转让、抵押。
二、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设有挂牌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万元/次,竞买保证金可抵作成交款。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竞得人不是蓬江区注册企业的,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完成注册,并与出让人签订补充出让合同,承继原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
申请竞买人在进入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买人(含联合申请的)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统报名时,勾选“成立新公司”,明确填写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新成立的公司必须为竞得人出资的全资公司。
五、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人参加网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1.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注册账户;2.进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3.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4.提交竞买申请;5.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6.须使用CA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年3月8日至****年3月**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年3月**日至****年4月**日**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年3月**日至****年4月**日**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年3月**日至****年4月**日**时;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年4月**日**时起。
七、成交确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八、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定金)。出让合同条款详见挂牌文件。
九、出让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一)可选择以下方式支付地价款
(1)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付清地价款。
(2)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按成交价款的**%缴交首期款,第二期款在****年**月**日前付清。第二期款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二)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逾期**日仍未付清成交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及已支付的土地成交价款。
(三)竞得人须在成交价款外按税法有关规定支付契税。
十、土地移交
(一)移交条件:土地由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按移交时现状移交给竞得人使用,并签订交地确认书,用地范围内的地上物清除、土地平整、管线迁移等费用和手续等,由竞得人负责。
(二)移交时间:地块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移交给竞得人使用。
(三)移交方式:按现状在约定时间移交。出让人对移交土地时间有调整,应在到期日**日前书面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对接收土地有异议,应在到期日前书面向出让人提出。在约定移交土地时间到期后,竞得人不签订交地确认书又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同竞得人已同意按约定移交时间和条件接收土地。
十一、建设进度要求
(一)地块在交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土地闲置的,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号)规定处理。
(二)地下空间作商业用途使用的部分,须按规定补交地价。
十二、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CA数字证书咨询:****-******4;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4;
交易业务咨询:****-******9,******7;
交易业务邮箱: jmtdjy@jiangmen.gov.cn;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号三楼;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咨询:****-******7;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号。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