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飞碟训练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广州飞碟训练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广州飞碟训练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招标项目于****年2月9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公告“附件二: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详见招标公告。 | 修改内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一。 |
2 |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招标文件。 | 修改内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二。 |
3 |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八(投入主要人员汇总表) | 详见招标文件。 | 修改内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三。 |
4 |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中的“项目管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要求表” | 详见招标文件。 | 修改内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四。 |
二、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电子光盘备用递交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场地安排等有修改,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相关说明
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附件:
附件一、附件二: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修改版)
附件二、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版)
附件三、格式八:投入主要人员汇总表(修改版)
附件四、项目管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要求表(修改版)
招标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2月**日
附件一、
附件二: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修改版)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 项目指挥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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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项目副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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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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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质量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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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安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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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土建工程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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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土建工程师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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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装修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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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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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弱电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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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电气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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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给排水暖通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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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造价工程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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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造价工程师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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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质检员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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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质检员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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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计划合同管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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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机械设备管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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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资料员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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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资料员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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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施工员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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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施工员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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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施工员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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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施工员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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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施工员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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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材料管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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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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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指挥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土建工程师、机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装饰装修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4、本表中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负责人”需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其余人员不全或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中标后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补充完善并报发包人审批同意;涉及违约的,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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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版)
工程名称: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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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企业资信 (**分) | 类似业绩 | 6 | 投标人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1、完成业绩的数量为**项或以上的,得6分; 2、完成业绩的数量为**~**项的,得3分; 3、完成业绩的数量为1~**项的,得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
工程获奖 | 5 | 投标人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市级或以上的房建类工程质量奖项: 1、获得**项或以上的,得5分; 2、获得**~**项的,得2分; 3、获得1~**项的,得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 ||
企业财务状况 | 1 | 投标人****年度资产负债率在**%以下(不含**%)的,得1分;不满足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 | ||
工程研发能力 | 4 | 投标人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房建类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6项或以上的,得2分; 投标人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房建类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4-5项的,得1分; 投标人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房建类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1-3项的,得0.5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2分。 | ||
投标人****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房建类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项或以上的,得2分; 投标人****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房建类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6-9项的,得1分; 投标人****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房建类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1-5项的,得0.5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2分。 | ||||
第三方评价 | 4 | 投标人至今(须含****年度),连续获得“纳税信用A级” 证书5年或以上的,得1分;连续获得“纳税信用A级” 证书3~4年的,得0.5分;连续获得“纳税信用A级” 证书1~2年的,得0.2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 | ||
投标人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曾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建筑工程类科技创新企业类证书的,得3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 ||||
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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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工程造价为****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名称、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项目业绩编号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的页面)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工程获奖】:
(1)工程获奖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①国家级奖项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或市级奖项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颁发的质量类工程奖项,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装修、钢结构、机电安装、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不参与计分;②只计算房建类工程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2)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评审。
(3)投标人须为该获奖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若获奖证书中无法体现投标人名字的,则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评审申请材料、批复文件等),否则不予计分。
(4)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计分。
3、【企业财务状况】:
需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附注可不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资产负债率计算公式:资产负债率X=期(年)末负债总额/期(年)末资产总额×**0%。
4、【工程研发能力】:
(1)工法奖项以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证书等证明材料为准,时间以工法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科技成果须成功应用于具体的房建项目,须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证书扫描件及可反映工法科技成果成功应用在具体房建项目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以上要求提供的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该工法不能计算有效工法。同一工法获得多个奖项的,该工法奖项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2)房建类科学技术奖项:需提供各级人民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扫描件,并同时提交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或其他能证明应用于投标人房建项目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
5、【第三方评价】:
(1)“纳税信用A级”证书须包含****年度,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投标人须提供税务部门颁发的“纳税信用A级”证书扫描件或提供省级或以上税务局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评定时间以前述证明资料上注明的评价(评定)年度为准。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2)科技创新企业类证书须提供网上查询获奖名单公示或公布截图(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以及获奖证书的扫描件(证书获奖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包含上级公司、子分公司及区域公司),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截图或证书载明的年度为准。若颁发单位是行业协会或学会,须同时提供该颁发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登记的查询结果截图,否则该获奖证书不予认定。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计分。
6、投标人如果同时满足多个评分档次的,按所满足的最高档得分。
7、投标人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日期:
附件三、
投入主要人员汇总表(修改版)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工作年限 | 所学专业 | 职称、资格证书 | 原任职务 | 在本项目任职 | 数量 | 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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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指挥长 | 1 | 由承包人现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或以上行政职务担任,且应已任该职满半年或以上的人员担任。 | 提供单位任职证明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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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经理 | 1 |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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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副经理 | 1 | 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 提供职称证扫描件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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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 | 1 |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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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负责人 | 1 | 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 提供职称证扫描件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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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 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扫描件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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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建工程师 | 2 | 所学专业或职称为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毕业证、职称证扫描件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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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修工程师 | 1 | 所学专业或职称为装饰装修类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毕业证、职称证扫描件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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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师 | 1 | 所学专业或职称为市政或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毕业证、职称证扫描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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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弱电工程师 | 1 | 所学专业或职称为智能化或电气类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毕业证、职称证扫描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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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气工程师 | 1 | 所学专业或职称为电气类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毕业证、职称证扫描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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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排水暖通工程师 | 1 | 所学专业或职称为给排水类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毕业证、职称证扫描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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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价工程师 | 2 | 一名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另一名应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证书。 | 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扫描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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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检员 | 2 | 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职称证扫描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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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合同管理工程师 | 1 | 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职称证扫描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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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械设备管理工程师 | 1 | 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职称证扫描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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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安全员 | 1 |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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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员 | 2 | 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证书或上岗证或培训证。 | 提供毕业证、资料员岗位证书或上岗证或培训证扫描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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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员 | 5 | 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证书或上岗证或培训证。 | 提供毕业证、施工员岗位证书或上岗证或培训证扫描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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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管理工程师 | 1 | 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职称证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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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备注:1、本表为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的基本要求,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2、所学专业以其毕业证或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上所列的相关专业为准。
3、本表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需提供****年1月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详见上表备注要求。
4、人员仅指投标人自身人员,如投标申请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集团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的人员,但包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人员;同样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也不得使用集团公司的人员。
5、拟投入的项目部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后不得更换,否则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7、本表中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其余人员不全或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中标后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补充完善并报发包人审批同意;涉及违约的,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序号 | 职务 | 人员数量 | 基本任职条件 |
1 | 项目指挥长 | 1 | 由承包人现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或以上行政职务担任,且应已任该职满半年或以上的人员担任。 |
2 | 项目经理 | 1 |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3 | 项目副经理 | 1 | 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
4 | 技术负责人 | 1 |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 | 质量负责人 | 1 | 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
6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
7 | 土建工程师 | 2 | 所学专业或职称为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8 | 装修工程师 | 1 | 所学专业或职称为装饰装修类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9 | 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师 | 1 | 所学专业或职称为市政或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 弱电工程师 | 1 | 所学专业或职称为智能化或电气类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 电气工程师 | 1 | 所学专业或职称为电气类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 给排水暖通工程师 | 1 | 所学专业或职称为给排水类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 造价工程师 | 2 | 一名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另一名应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证书。 |
** | 质检员 | 2 | 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 计划合同管理工程师 | 1 | 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 机械设备管理工程师 | 1 | 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 专职安全员 | 1 |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 资料员 | 2 | 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证书或上岗证或培训证。 |
** | 施工员 | 5 | 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证书或上岗证或培训证。 |
** | 材料管理工程师 | 1 | 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 小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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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人员均要求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即指在投标单位已购买近一个月社保的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投标人企业(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但包括投标人企业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购买的社保证明。除注明外,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2)拟投入的项目部人员,中标后不得擅自更换,否则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对任何被调离或离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承包人必须立即重新调派有资深技术和经验的人员填补其职位空缺,并必须取得发包人的认可。
(4)本表中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其余人员不全或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中标后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补充完善并报发包人审批同意;涉及违约的,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