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主城区道路及配套设施灾后修复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平县主城区道路及配套设施灾后修复项目监理已由 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顺平县主城区道路及配套设施灾后修复项目初步设计》(顺发改字【****】**号 )的批复批准建设,由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顺平发改招标核准【****】**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顺平县主城区道路及配套设施灾后修复项目监理建设地点:龙湾缔景东侧道路,尚书苑路,顺平高速北口,永禄大街西延(尧帝路到蒲金路),逸夫小学南侧路,兴农路,幼儿园门口路,平安大街、木兰街、桃源大街,顺平城区智慧城市建设城区智慧平台,蒲阳镇中学。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复龙湾缔景东侧道路长约**6米,宽**米;修复尚书苑路长约**0米,宽**米。采用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公里/小时,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结构层厚度通过计算确定,其他技术指标执行交通部颁发的《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顺平高速北口修复拓宽约**米,长约**8米;修复永禄大街西延(尧帝路到蒲金路)长约**0米,宽约**.8米,设计标准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公里/小时。修复逸夫小学南侧路约**0米,宽约5米;修复兴农路长约**2米,宽约**米;修复幼儿园门口路长约**米,宽约**米,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公里/小时。以上道路其他技术指标执行住建部颁发的《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1-****》、《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8-****》。平安大街、木兰街、桃源大街修复更换路灯**4套,修复顺平城区智慧城市建设城区智慧平台,危房加固维修****平方米,修复蒲阳镇中学运动场设施和体育器材室。标段划分:1 个标段。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结束为止。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法
2.2招标范围:项目EPC总承包监理,(对监理范围内工作进行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并对工程建设工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组织协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营业执照:具备并有效。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提供经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年、****年度财务报告 (****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市政工程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投标文件中需附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年度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4人,投标文件中需附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有关证书(或职称证)、****年度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等身份证明文件。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提供可以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检测仪器设备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1.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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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堂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顺平县 | 地址: | 保定市乐凯北大街****号B座****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胡伟冬 | 联系人: | 王国军 |
电话: | ****-******7 | 电话: | ****-******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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