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阳镇基德至刘厝村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评标结果异议答复函
江西省宇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司于****年1月**日收到你司《关于“****年1月**日9:**开标项目凤阳镇基德至刘厝村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评标结果异议函》经查,现答复如下:
1.关于质疑事项1,我方调查认定的基本事实为:招标文件规定“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承诺函中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福建春望建设有限公司已对此进行了承诺。并未违反招标文件规定。贵单位质疑的情况并未出现,如签订合同后出现贵单位质疑的情况我单位将按规定取消其福建春望建设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
2.关于质疑事项2,我方调查认定的基本事实为:评标委员会已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并未违反招标文件规定。贵单位所反应的废标是其它项目的评审结论。不能以其它项目的评审标准作为本项目的评审依据,而是应该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
综上所述,福建春望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资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附件:《福建春望建设有限公司回复函》、《评标委员会回复函》
招标人:寿宁县凤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汇天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日期:****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