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段(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异议书”的答复
福建省明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我司于****年**月**日收到你司《关于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段(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异议书》。于****年2月**日上午**点**时,按相关程序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针对《异议书》中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核,现根据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答复如下:
1.关于“异议事项1”的答复:中标候选人中山市中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为《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华林段》,属于类似业绩,符合招标文件加分项要求。
2.关于“异议事项2”的答复:中标候选人中山市中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总监和监理工程师水利优质工程奖项(闽水杯及大禹奖),其主要贡献人满足招标文件加分项要求。
特此答复!
招标人:永安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